据《武汉晚报》报道,近期,有不少市民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城市留言板等渠道投诉反映:某些旅游公司以发展会员、办理VIP、交钱送高额旅游产品返利等名义,诱导有出游意愿的消费者签订需要一次性缴纳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产品合同。消费者签订合同交钱后,旅游公司以种种理由不履行合同,消费者要求退款不仅拿不回钱还要支付高额违约金。为此,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发布“告市民游客书”,提醒消费者小心预付费式旅游产品陷阱。
近年来,旅游公司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发售预付费式旅游产品的情况较为常见。冬季是旅游淡季,旅游公司发售预付费式旅游产品,让旅游淡季变成“囤旅游”的旺季,有利于旅游公司在淡季储蓄“冬眠”的资本,来年春天旺季时,可以更好地“满血复活”。可以说,发售旅游预售品是品牌传播的契机,有利于扩大品牌认知。
对消费者来说,预售较平时更划算,对商家而言,预售旅游产品也有利于提高淡季销售业绩。预付费式旅游产品本是可以让各方皆大欢喜的事情,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
产品预售关键是要能做到互惠互利,一些商家显然诚意不够。比如,有的预售券很难退款或兑现,一些商家宣称的预售商品非常诱人却附加“周五周六和法定节假日均不能使用”等条款,而且会标注在不醒目容易被消费者忽视的地方;有的旅游公司后期还会出现负责人失联、公司人走楼空等现象,让消费者交的钱打了“水漂”,有的还有非法集资之嫌。
值得注意的是,预付费消费侵权纠纷近年来时有发生。要防范预付费消费风险,避免预付费式旅游产品打着预存越多、优惠越多的幌子将消费者当成韭菜“收割”。
对此,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增强防范意识,不被免费低价、赠送物品等诱惑忽悠,避免掉进陷阱。对于旅游预售产品,消费者要抱谨慎态度,尽量选购“临近”“小额”的预售产品;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尽量选择可靠的商家,避免被坑。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预付费式旅游产品的监管,规范旅游预售业务,督促旅游公司规范经营,加大对违法违规商家的打击力度,避免无良商家浑水摸鱼,别让预付费式旅游产品成为“空头支票”和消费陷阱。